县国家税务局在2013年度工作中,抓实四项措施强化发票管理取得实效,代开发票征收零散税收101万元。
一是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日常监管工作,简化代开手续,提升代开发票服务质量。2013年全年共代开发票1576户/次,代开金额3717万元,代开发票收缴税款65万元。二是尝试向外委托代开普通发票服务与邮政系统合作推出委托代开普通发票业务,在全县业务较为集中的3个乡(镇)设置4个邮政代开点,以此拓展代开服务业务。全县共受托办理代开普通发票业务2385户/次,代开金额1230万元,代收税额36万元,确保零散税源及时征收入库。三是通过数据监控分析系统对长期持票未按期验旧的35户用票户进行整改,规范了纳税人的发票验旧,完善了发票管理。四是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不折不扣落实税务发票工本费取消政策,使纳税人充分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2013年全年共免收发票工本费金额为166729.32元。(李文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