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昆明举行。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我省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辛维光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明确职责定位,勇于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工作报告。省委书记秦光荣出席全会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强大合力;要强化纪律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维护中央和省委权威。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问题;要严厉惩治腐败,对一切腐败行为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坚决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严肃性。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锻造一支过得硬、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聚焦中心任务,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让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创新局面。
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永红,县委副书记魏丛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穆志良、县政协主席徐淑娟及在家县处级领导翟国军、熊扬生、李珠、李文娟、李正清、谢国华、杨勇、曹玉宝、张锦艳出席镇康分会场会议,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分会场会议。(李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