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防止建设单位明招暗定、施工单位出借资质和借用资质、个人挂靠资质等形式参与招投标活动,控制潜在投标人相互串通进行围标、串标,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评标专家不公正评标等行为,县住建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招投标管理。一是实行统一接收资格预审制度、提倡资格后审。一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技术复杂或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可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二是评标专家统一编号管理。根据电子招投标特点,对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评标专家进行统一编号(随机)管理,评标专家评标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使用该编号;三是加强标后监管,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所有中标工程施工现场公示牌要公示建设单位代表、施工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管理人员,便于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局有关监管科室要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标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严肃查处挂靠和人员更换行为。(李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