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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镇康县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发布时间:2020-01-26 16:37 点击数:1773次 来源:镇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各位朋友:
         您好!1月24日,云南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根据一级应急响应的要求,我县采取以下八项措施,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并配合做好防控工作。一是停止春节期间游园活动、各种民间群体性活动等集会,停止影剧院等演出活动及其他人群聚集活动,全县所有节庆活动全部暂停举办;县内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影院、游泳池、体育馆、健身馆、游戏室、游艺场所营业活动;暂停开放全县所有旅游景区景点;暂停宗教场所、宾馆、饭店(含民宿、客栈)、协会举办商务、宴会、庆祝等一切聚集性活动;暂停一切民间自办宴席和集体聚餐活动。文化部门、公安部门将给予管制。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请积极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就地隔离治疗措施;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三是自1月5日以后从武汉返乡回镇康人员(含有武汉旅行史人员)和近期从湖北等重点地区返回镇康、来镇康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应主动到村、社区做好信息登记,接受村、社区和卫生健康部门的健康管理,早晚测体温,并避免去人流密集场所。四是近期从湖北省、武汉市等重点地区返校师生和返工返岗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学校、用人单位等组织登记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有亲属在武汉等疫区的,要主动劝其暂缓返镇。五是在疫情防控期,请大家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多的地方,以及不必要的聚餐。如果有发热、咳嗽等不适人员尽量不到公共场所,确需去公共场所请自觉佩戴口罩。同时,要认识旅行风险,尽量不外出。六是在汽车客运、网约车等交通工具和车站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加强通风、消毒;在轩莱、军赛、龙镇大桥三个边防检查站设立卫生防疫检测点,出入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体温监测等健康检查。如发现异常的,将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七是加强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环境卫生整治,特别是活禽交易市场每天歇市后的彻底清洗消毒。严厉打击野生动物捕杀、交易等行为。八是在疫情防控期,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您对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配合!祝您新春快乐,万事如意,幸福安康!

    镇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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