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和《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临办通〔2020〕4号)要求,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全市范围内暂停公众聚集性活动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所有街场街天赶集。
二、暂停举办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含群众自办宴席)。
三、取消各类演出、赛事、论坛、展会等活动。
四、暂时关闭公共文化场馆,暂停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暂停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和营业性演出场所营业。
五、暂时关闭旅游景区景点,暂停接待旅游团队,暂停国内外旅游团队组团和发团。
六、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和线下培训补习等聚集性活动。
七、全市所有公共服务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商场、医院、饭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司乘人员一律配戴口罩上岗。
以上事项自通告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并请社会各界自觉遵守。
举报电话:0883—2136228。
临沧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