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各位儿童家长和疫苗受种者:
根据《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恢复预防接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需要,在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同时,决定于2月26日零时起,我县各预防接种单位全面恢复预防接种工作。为保障全县预防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防接种服务管理
接种单位适当延长预防接种服务时间或频次,开展预约错时接种。根据接种场地大小和接种人员数量,合理预约、科学安排每天接种人数。安排专人维持接种秩序,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人员聚集。
优先安排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优先安排含麻疹组分疫苗、乙肝疫苗(尤其是母亲表面抗原阳性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
二、接种单位管理
接种单位要设置相对独立且通风好、场地宽敞的预检区、接种区及留观区。安排预检人员。按照《云南省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做好场所消毒及防控工作安排,落实公共场所扫码出入制度。
三、受种者管理
接种单位要认真梳理受种者信息。将因疫情防控耽误接种的受种者作为优先预约和接种的对象。对于没有及时接种和漏种的受种者,要采取各种方式及时通知到位。
只允许1名陪同人员进入接种单位。受种者和监护人均须佩戴口罩,为不能佩戴口罩的儿童做好防护,避免交叉感染。
对受种者要加强做好预检、健康询问和知情告知工作。每一位受种者和陪同人员必须测量体温,询问发热、乏力等有关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上述症状,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报告。
四、医务人员管理
接种单位要制定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医务人员健康监测。
接种人员(含预检人员)规范着装、全程佩戴口罩,规范做好手消毒等各项操作。
镇康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