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拓宽警示教育渠道,切实提高政法干警廉洁自律意识。4月15日,镇康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了被告人杨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贪污罪案件,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点播量达3万余次。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2013年7月至2020年2月间,被告人杨某某利用担任勐堆乡大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的职务便利,先后采取收入不入账,以及虚列支出的方式,非法侵占村集体资金14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将工作经费用于个人归还欠款、家庭生活及车辆油料支出,并虚列项目支出平账,骗取公共财物3万余元,构成贪污罪,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实行数罪并罚。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本案将择期宣判。
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政法部门干警代表、纪委监委第三支部全体党员及社区群众代表共计40余人到庭旁听。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此起职务犯罪案的庭审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效果,通过现场观摩,深受触动。
此次公开庭审充分发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警示作用,以典型真实的案例“授课”, 把职务犯罪庭审建设成为反腐倡廉教育重要课堂,用鲜活反面教材,响警示钟,使庄严的法庭成为廉政讲堂和法治课堂,让广大干部群众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进行精神洗礼,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达到了以案释法、以审促廉的良好法治效果。
(王玲、黄波、阮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