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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康县公开招聘专职联防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3 17:59 点击数:12786次 来源:镇康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南伞镇边防委员会 勐堆乡边防委员会 勐捧镇边防委员会

    镇康县公开招聘专职联防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临沧市范围内公开招聘镇康县专职联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职联防员,主要从事边境地区巡逻、边境管控和联防所监控大屏巡查值守等工作,共计划招聘专职联防员120名(男性116名,女性4名):其中南伞镇48名(女性2名),勐堆乡34名(女性1名),勐捧镇38名(女性1名)。聘用人员将分配至镇康县南伞镇、勐堆乡、勐捧镇的一、二、三级联防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可放宽至初中;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明显纹身和生理缺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专职联防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长期坚持在边境艰苦环境下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能够保守国家及工作秘密。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和消防救援队伍退役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和警务辅助的人员;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本县户籍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过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曾因违反“七个一律”相关规定被处罚的个人及家庭成员;

    9.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高血压患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该项工作的;

    10.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1.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18:00至12月25日18:00。

    报名地点:

    南伞镇报名点:南伞镇边防办;负责人:罗维富,联系电话:13759329038;联系人:杨明仙,报名咨询电话:18760847002。

    勐堆乡报名点:勐堆乡边防办;负责人: 李航,联系电话:13988306115;联系人:李成林,报名咨询电话:15126494900。

    勐捧镇报名点:勐捧镇边防办; 负责人:周子恒,联系电话:15825016249;联系人:杨金铭,报名咨询电话:18487140526。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方式采取电话预约和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允许代报,报名人员可提前向各片区报名点电话预约并将相关资料打包报送。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携带1寸证件照片(彩色)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士兵(官)退出现役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政治审核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和政审(初审)

    由各乡(镇)边防办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初审和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各乡(镇)边防办指定3-5名面试工作人员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过程邀请乡(镇)纪委派员进行监督。重点了解报名人员的个人情况、报名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公布全体面试成绩。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政审

    面试结束后,由各乡(镇)边防办报县边防办和县公安局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由县边防办牵头,乡镇统一组织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集中到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岗前培训

    招聘单位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可以连续聘用。聘用期满解聘的,属地政府和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四、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和“五险”(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的总额为每人每月4327元,统一配发制式服装,配备必要的管边控边装备。今后待遇按相关政策适时进行调整,从2022年1月1日上岗开始计发工资。

    (二)由用人单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单位集体险)。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录用人员服装由招聘单位统一提供,领取时需缴纳400元/人的被装押金,从事专职联防员满6个月后退还。

    六、指导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派员全程参与指导监督,如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可向县纪委监委对违规情况进行反映举报。


    附件:

    1.镇康县招聘专职联防员报名、面试情况登记表

    2.镇康县公开招聘专职联防员诚信承诺书

    3.镇康县公开招聘专职联防员政审表


    镇康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南伞镇边防委员会

    勐堆乡边防委员会

    勐捧镇边防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


    镇康县公开招聘专职联防员诚信承诺书

    我郑重承诺:

    一、我已仔细阅读《镇康县公开招聘专职联防员公告》及相关规定,理解且认可其内容,并严格按照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二、不弄虚作假,真实、准确地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

    三、保证在报名及录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四、保证符合报名及录用资格条件。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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